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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专项项目(不见面开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11-27  作者:建基咨询


YZCG-DLT2023125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专项项目

(不见面开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专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 年1248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禹财竞谈-2023-101  

2.项目名称: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专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690559.29

最高限价:690559.29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YZCG-DLT2023125

第一标段

543240

543240

2

YZCG-DLT2023125

第二标段

147319.29

147319.29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专项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标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无;二标段:投标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1127 2023年1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1248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响应,请符合响应条件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12 48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开标室(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九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启方式,请响应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进行解密开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2523

项目编号以本谈判文件中的采购编号为准,采购编号:YZCG-DLT202312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禹州市行政南路7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937460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半岛手机版登录入口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向阳广场a座1401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30399635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30399635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作响应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投标。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代理机构/投标人)》。

5.2供应商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4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评审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谈判)项目,谈判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如因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二“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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