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项目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半岛手机版登录入口受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项目名称: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编号:YZCG-DLG2023046;
4、项目需求: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含装修工程、办公设备、软件工程等项目(详见文件)。
5、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6、采购预算(采购限价): 第一标段:1290124.34元;第二标段:2597170元;第三标段:163830元;第四标段:639000元;
7、交付(服务、完工)时间: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第二标段服务期限三年;第三、四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质保期1年;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一、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四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交付(服务、施工)地点:以业主需求为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第一、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四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三、四标段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 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招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投标响应文件开启
(一)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投标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等。
八、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禹州市行政南路7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937460878
招标代理机构:半岛手机版登录入口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303996356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向阳广场a座1401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252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 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代理机构/投标人)》。
5.2 投标人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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