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市分局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市分局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L2023-0411
三、项目预算金额:约24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具有CMA认证);
4、供应商须具有三份及以上半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报告,在省环保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平台可以查询到报告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不透光烟度计校准证书;
6、供应商须具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培训证(由河南省计量协会颁发的《河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人员》证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2日--2023年04月18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垣市博爱路银河新天地502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唯一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三份及以上半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报告;
(5)、不透光烟度计校准证书;
(6)、河南省计量协会颁发的《河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人员》证书;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4月24日上午09:30。
2.地点:长垣市五洲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04月24日上午09:30。
2.地点:长垣市五洲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市分局
地 址:长垣市龙逄大道1033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782559111
采购代理机构:半岛手机版登录入口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1单元14层1401号。
联系人:师女士
联系电话:15903027796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市分局
半岛手机版登录入口
2023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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