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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关于对2023年度做出优异成绩的工程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表扬活动的通知

所属栏目:行业资讯  时间:2024-01-28  作者:建基咨询

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关于对2023年度在党建工作、社会责任、经营管理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工程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表扬活动的通知》

2023年,广大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党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开展基层党建、履行社会责任、担负行业使命、完善企业治理、增加就业岗位、勤勉履职尽责、推动行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河南建设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广大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展现了新时期河南监理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塑造了“河南监理”良好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形象。
   应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经四届七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行业内对2023年度在党建工作、社会责任、经营管理三个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会员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通告表扬,团结带领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河南监理行业昂扬向上的精神,鼓励监理从业人员争做“出彩河南监理人”,引导行业企业奉献社会、服务社会、回馈社会,推动河南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扬种类
   1.表扬“2023年度优秀工程监理企业”(党建工作类、社会责任类、经营管理类);
   2.表扬“2023年度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3.表扬“2023年度优秀监理工程师”;
   4.表扬“2023年度优秀监理员”。
   二、表扬范围
   1.监理企业
   2023年1月1日前加入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成为会员单位的监理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
   2022年1月1日前注册执业,并在会员单位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两年以上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
   3.专业监理工程师
   2022年1月1日前注册执业,并在会员单位担任项目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两年以上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员
   2022年1月1日前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并在会员单位从事现场监理工作两年以上的监理员。
   三、活动条件
   见附件1。
   四、活动程序及要求
   1.会员监理单位和从业人员自愿申请参加本次活动,按照活动范围和条件,向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递交申报材料。  
   2.“2023年度优秀工程监理企业”分党建工作、社会责任和经营管理三类,监理单位可对应三类条件进行分别申报(三个类别可同时申报),协会予以分类别表扬。
   3.“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表扬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总数的15%(小数部分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取整),不足1名的可申报1名。获得2023年度国优奖项的企业可将该国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单独申报,不占用名额。(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以申报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优秀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员”表扬人数每项不超过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总数的15%(小数部分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取整),不足1名的可申报1名。
   4.申请监理单位必须是2023年度未发生可归责于监理的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工程质量安全方面不良记录等违规受限行为的单位。
   5.申请监理单位没有严重违反诚信自律规定或者1年内被记录负面清单不超过3次。
   6.外省进豫承揽业务的会员监理单位,只能申报经营管理类优秀工程监理企业,人员基础名额为1名优秀总监理工程师、1名优秀监理工程师和1名优秀监理员;2023年度在豫每承揽5项50万监理费以上公开招标的项目,增加1名优秀总监理工程师、1名优秀监理工程师和1名优秀监理员名额,各项最高申报数量不超过4名;获得2023年度国优奖项(在豫项目)的外省进豫会员监理单位可将该国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单独申报,不占用名额。
外省进豫承揽业务的会员监理单位2023年度没有任何违反诚信自律规定的行为。
   7.申请监理单位须对照条件,客观真实地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本企业或个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
   8.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分企业(如申报多项则分别装订)、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分别用A4纸简易装订。
   9.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核验,并在协会网站公示核验结果。
   10.表扬活动以“自愿参与、公开公平”的原则,鼓励企业争当先锋模范,担当使命责任,勇挑发展重任。
   11.在河南省内开展监理业务的会员监理企业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12.表扬结果仅仅是协会对企业取得的成绩和企业对奉献社会和服务行业的认可和鼓励,不做其他任何用途和推介。
   13.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本活动有关事项的解释和补充规定。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日期截止至2024年2月23日下午17:00前,过期申报不再受理。
   2.纸质版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同时报送。
   3.可将材料报送或快递至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 75 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16楼1613室,联系人:秦茜珺,联系电话:0371-63935692,邮编:451464,电子版信息汇总表发送至hnjsjlxh@163.com。

附件:1.优秀工程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表扬条件
       2.申报材料清单
       3.申报表

     

2024年1月26日

2024012610124233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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