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建局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度高大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合建质安监[2023]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监管项目的高大模板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度高大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令)、《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231-2021)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企业要对检查期间搭设、浇筑的高大模板工程,按照检查重点,对照自查表(详见附件)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留存整改相关资料。
我站将在各企业自查整改基础上,对在建项目中的高大模板工程,采取对现场实体和管理资料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底结束
四、检查重点
1.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和审批情况;
2.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专项检查验收情况;
4.人员在岗履责情况;
5.支撑系统材料检测情况;
6.浇筑信息报告情况;
7.现场支撑系统搭设情况;
8.现场混凝土浇筑顺序等。
五、检查结果
1.在此次高大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检查中,我站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将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对发现存在严重隐患的,将责令暂停下一道工序施工。
2.专项检查结束后,我站将对检查结果发文进行通报,并报告市城乡建设局。
特此通知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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