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住建局印发《苏州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推进工作要点》(苏智能建造办〔2023〕1号)。
试点项目先行应用建筑机器人
2023年5月起,政府投资房建工程单项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应率先试用成熟建筑机器人;
至2023年底,全市单项5万平方米以上房建工程项目全面使用建筑机器人辅助施工。
编制应用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
广泛调研企业应用建筑机器人情况,结合项目实践,编制《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优先制定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和ALC墙板安装机器人等成熟机器人的补充定额,保障满足建筑机器人施工计价需要。
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苏州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推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苏州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推进工作要点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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